「單身的原罪」投票結束已經有一段時間了,除了 derek180 版
友對投票的性質有疑問,及Mem大的有趣構想之外,版上似乎少有討
論。所以我也就來拋磚引玉,談談自己的心得。由投票選項可看出,
社會大眾對單身者常有許多刻板印象,這些印象無論是否為真,都常
帶有「責備」的意味,似乎是想透過嚴厲的譴責,引導單身者回歸大
眾心中的「正軌」,這應是單身者感受到壓力、不舒服或充滿怨念的
主因。

  最近我常覺得,「責任」在單身主義裡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。所
謂的責任,其實是預設了單身者有「自由選擇」的可能。也就是說,
對造成單身的種種現實因素,我們有使之改變成另一種狀態的可能。
無論是非題或選擇題,答案至少有兩個,如果答案只有一個且不可改
變,我們就不會說這個人能夠「自由選擇」,他對現實狀態的形成也
就不能說有「責任」,責備或譴責這個人也就毫無意義了。

  我並不是說單身者對單身這個現實狀態的形成毫無選擇餘地,我
只是覺得社會的指責時常逾越了合理的範圍,讓單身者負擔過多的責
任。這從投票選項即可明顯看出,有很多根本不是單身者能選擇的,
或只是想法不同,不能輕易說哪一方錯。如同性戀、身體有殘疾、家
有親人需照料等,這些是先天遺傳或命運決定,因為這樣而指責單身
者未免強人所難。以關懷、同情的態度面對這些弱勢者,才是合理的
。工作太忙如竹科工程師,或者像我唸研究所,沒機會認識異性,這
是後天環境因素。當然可以說待在什麼環境,也有自己選擇的成分在
內。但有些人辭掉工作可能就沒飯吃,或像我對學術以外的領域沒有
才能,為了脫離單身而犧牲經濟保障或天賦發揮,也不一定合理。

  因為沒遇到對的人或常收好人卡而指責單身者,是最沒道理的。
人能控制的只有自己的生活,哪有權利去管別人的一舉一動呢?沒責
任感或自私也要看如何說,經營好自己的生活,就是高度責任感的發
揮。有些人在愛情中喜歡占對方便宜,這固然可說是自私;但如果完
全忽視自己的需求,一味忍讓、配合對方,這種愛情我就看不出比單
身好在哪裡了。我能夠負責的只有這部分───選擇與世俗愛情觀,亦
即用外貌、金錢衡量人的庸俗態度勢不兩立。這種孤高的想法當然大
大減少了脫離單身的機率,卻也不是什麼原罪,只能說我對愛情抱持
著極高的理想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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