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整體的問題較為複雜,先鎖定在個人或許會比較簡單,其實
社會整體也不外乎是個人與個人命運的交互作用。看了之前的討論,
如果將「命運」分成「命」與「運」,「命」是指人的遭遇當中,已
經註定而無法改變的部分;「運」則是指可以人為改變的部分;看來
問題點是在「人為改變」上。如果所有遭遇都是註定好的,就好像上
帝或神已經畫好了人一生的藍圖,那麼人生活的目的就不是去改變命
運,而是發現並且遵照神的指示來行動,也就是有「命」無「運」。
相反地,如果所有遭遇都不是註定好的,可以人為改變,那就是有「
運」無「命」。但人通常會採取一種折衷的觀點,認為有些是無法改
變的,有些是可以改變的。如人的家庭背景是天生且無法改變的,中
不中樂透是後天且無法改變的,基本的個性氣質是很難改變的,考試
成績是可以改變的。「改變」的前提是能夠以理性去思考事件的前因
後果,家庭背景、中樂透顯然超出了理性思考的範圍,於是便只能以
神秘的方法去解釋。能夠解釋事件發生的原因,才能將這些原本以為
不能改變的事,納入可以改變的範圍之內。如算命可以及早預防災禍
,知道前世業力,今生就會努力行善。所謂神秘並不是說其不合邏輯
,其實它們內部也自成一套理論,只是無法以科學方法加以驗證。其
中人的「個性」似乎具有關鍵性的地位,個性善良的人容易受歡迎,
個性邪惡的人容易受排斥,這是理性可以解釋的。但從面相、手相等
外在特徵測知內在個性,再由個性論斷人的福份(如中樂透),就不
是理性所能解釋的。也許這必須預設有一個賞善罰惡的神明,或是因
果報應的存在,才能將內在修養與外在遭遇關連在一起,而這就涉及
宗教信仰的部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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